学士学位证书是学习者在接受高等本科教育,并满足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后,由高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颁发给学习者的证书。它标志被授予者的受教育程度和学术水平达到了学士的规定标准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》第四条的规定,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,成绩优良,达到下述学术水平者,授予学士学位:(一)较好地掌握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、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;(二)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》第二十二条、国家教育委员会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学〔1991〕24号《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与学士学位证书分开制发的通知》的规定,从1992届应届本科毕业生开始,学士学位证书与毕业证书分开制发。
2015年7月8日,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联合印发关于《学位证书和学位授予信息管理办法》的通知,自2016年1月1日起,学位证书由各学位授予单位自行印制,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印制的学位证书不再使用。
词义解释
【词义】
学士:现多指一种学位名称;
学位:标志被授予者的受教育程度和学术水平达到规定标准的学术称号;
证书:证书是指表明(或帮助断定)事理的一个凭证。
合起来就是“受教育程度和学术水平达到了学士的规定标准的一个凭证”的意思。
【例句】小明获得了中国人民大学的学士学位证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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