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填写学士学位证书的注意事项
一、填写学士学位证书是一项严肃的工作。请学位授予单位的学位评定委员会指定专人,用毛笔或钢笔、正楷填写。填写的字体一律用国务院公布的《汉字简化方案》中的简字正体。填写的内容必须准确。
二、根据本文所附“学士学位证书”内页样本中注明的“编号”,按照下列说明逐项填写或盖章:
1.用毛笔或钢笔填写学位获得者姓名的全称。
2.用毛笔或钢笔填写学位获得者的性别。
3.用毛笔或钢笔、汉字填写学位获得者的出生年月,需同本人档案记载一致。
4.用毛笔或钢笔、汉字填写学位获得者的入学年月至毕业年月。
5.用毛笔或钢笔依次填写学位获得者就读学校以及所在系(不分系的可不填)、所学专业的全称。非学位授予单位向学位授予单位申请并获得学士学位者,应填写非学位授予单位的名称、系、专业。“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”学士学位证书此项填写内容和顺序是:就读学校、办学形式、所学专业、学制年限的全称。
6.用毛笔或钢笔、汉字填写学制的年限。“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”、 “来华留学本科毕业生”学士学位证书无此项。
7.用毛笔或钢笔填写所授学位的学科门类,即按哲学、经济学、法学、教育学、文学、历史学、理学、工学、农学、医学、军事学等十一大学科门类,分别填写。
8.盖学位授予单位的钢印。钢印的位置在证书的左下方:左边金线向右一公分,下边金线向上二公分。
9.盖学位授予单位全称的橡皮刻章(证书专用)。刻章应用长方形,不带框,长度为四公分,宽度可根据单位全称字数的多少确定(不宜超过一公分),字体一律用长宋用印颜色一律用深蓝色。
10.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用毛笔签字,也可用签字用的刻章。用印颜色一律用深蓝色。代理的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,应在签字后注上“代”字。
11.一律按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学士学位的日期填写,用毛笔或钢笔、汉字。
12.用打号机打印证书编号。由学位授予单位按不同的学士学位授予对象,分三类编号。
13.用毛笔或钢笔、汉字填写学位获得者的国籍全称。此项仅限“来华留学本科毕业生”学士学位证书的填写。
三、英文或法文译文副本,参照上述说明,用黑色钢笔、英文或法文填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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